公告栏
您现在的位置:海南立信天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公告栏 > 正文中评协【2012】170号关于《中评协关于开展资产评估新业务报备工作的通知》
中评协将实时公布新业务报备参考目录。
二、报备程序
为保证新业务报备工作的顺利开展,现设立以下程序:
(一)新业务报备
中评协授权地方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地方协会)负责组织开展地区内具有非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的新业务报备工作。地方协会应对所报备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并统一向中评协报备。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直接向中评协报备。
新业务原则上按半年度报备,请求技术支持和重要紧急的新业务可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或完成后,实时向中评协报备。
(二)新业务认定
新业务认定是中评协根据新业务的范围和行业发展要求对申请报备的新业务进行审核和确认的过程。申请报备的新业务经过认定方可确认为新业务。
中评协组织协会相关人员及行业专家成立新业务认定专家组,对申请报备的新业务进行认定;对于请求技术支持和重要紧急的实时报备业务,可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认定。
(三)新业务激励
中评协根据新业务认定情况采取下列激励措施:
1.组织开展与新业务相关的评选活动,设立新业务推荐